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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昆明职工医保按新标准缴费

日期:2015-06-10        文章来源:云南信息报          点击:3821

  近日,2015年度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缴纳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出炉。本月至9月,将对昆明市30316家企业、机关单位开展医保缴费专项检查工作,涉及到的稽核对象主要是在职的市级参保职工,人数达97.83万人。若查出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最高处3倍罚款。

  同时,医保中心给出2015年7月即将实行的新医保缴费标准供市民参考,如企业漏缴、少缴、不缴都可以电话投诉。

  据人社局医保中心职工参保处副处长杨晶晶介绍,按照2015年7月即将实施的新的医保缴费标准来看,企业如果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为职工购买医保,那么,企业付出的缴费资金是不能成为企业负担的,但如果企业一直按照昆明市最低标准为职工购买医保,那么,按照新规定的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所缴的资金将成为企业的负担。这主要是因为虽然企业缴费比例有所下降,但缴费基数近年来逐年增长,“算下来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费还是比过去高了”。

  杨晶晶介绍, 2014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7802元,月平均工资为3984元;2013年的数据则为年平均工资39720元、月平均工资3310元。

  从2015年7月开始,个人和企业应缴医疗保险费按新标准执行,具体来说有四类情况。

  下个月,就按这个标准缴医保

  60%最低缴费基数

  按照去年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具体来说是2390元/月,对比2014年的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86.6元/月,2015年每月的最低缴费基数增加了403.4元/月。

  2014年缴费费率为企业10%(即1986.6×0.1=198.6元),个人为2%(即1986.6×0.02 =39.7元)。

  今年企业缴费费率降为9%,企业每个月要为每个职工缴纳215.1元(即2390×0.09 =215.1元),个人每个月从工资扣除2%,也就是47.8元。

  目前,企业如果不能按照这个基数为职工缴纳医保都将被医保系统自动识别并强制提高。据医保中心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昆明市在职职工按照最低缴费标准在缴费的人数大约有10万人。

  300%最高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1952元/月,2013年的数值为9933元/月,相差2019元/月。也就是说,今年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用的标准不能超过11952元的月薪水平。

  自谋职业参保人基数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去年为3311元,今年增长至3984元/月,增长了673元/月。另外,2014年的缴费标准有两个档次,分别为10%和6%,今年的缴费档次降低至9%和5%。

  杨晶晶介绍,选择5%或者9%,是市民在一开始参加医保时就选定的,之后不能改变。两个档次的区别,主要是体现在享受待遇方面,选择5%,医保只能保证能够在住院享受待遇,而选择9%,个人账户会有可以用来买药的费用。个人账户中有多少费用?杨晶晶介绍,35岁至50岁的参保者,所缴纳的9%里有4%每月存进卡,50岁至退休年龄段,则有4.5%每月存入个人账户。

  重特病统筹费

  对于重特病统筹费,今年单位将按2014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核定,即:单位23.90元/月,个人1元/月。参保人每月要同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特病统筹费。

  提示

  市民们 参保是福利别嫌麻烦

  杨晶晶提示,不少个人因缴费不方便或认为缴费没必要而选择不参保。实际上,现在缴费已像缴纳水电费一样,在银行办理代缴手续后,每个季度从银行账户自动扣款。另外,在昆明市参加医保的职工将享受住院费用最高80%的报销水平,这是市民的福利。

  职工们 单位少缴医保快打电话反映

  本次检查,对发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参保缴费资格或逃避缴费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及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和案件移送。对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3倍的罚款。

  昆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稽核处处长胡晓宏表示,市民要积极参与到稽核工作中,对于损害自己利益的企业的行为要敢于举报。市民可按照以上公布的标准对照,如果发现漏缴、少缴、不缴医保的企业,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871-63965526反映情况。